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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四届全国形象设计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10-20 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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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形象设计领域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提升从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激发从业人员的责任感、使命感和职业荣誉感,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释放服务消费活力,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持续打造形象设计大赛品牌,中国商业技师协会决定举办第四届全国形象设计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

中国商业技师协会

(二)承办单位

合肥市美发美容行业协会

厦门市美发美容化妆品行业协会

安徽中澳科技职业学院

合肥妆画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二、时间地点

(一)时间

2026年12月5-7日

(二)地点

合肥白金汉爵大酒店(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5111号)

三、竞赛要求

(一)竞赛内容

竞赛分为美容、美发、美甲、形象设计四个赛项。

竞赛由理论知识考核和技能操作考核两部分组成,理论成绩占总成绩的20%,技能操作成绩占总成绩的80%。总成绩相同者,以技能操作成绩高者排名优先。竞赛技术文件另行印发。

(二)竞赛组别

学生组、职工组。

(三)竞赛形式

单人赛。

四、参赛条件

1.学生组选手为全国各地区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院校及普通高等学校(含大学)相关专业在读学生,且须年满16周岁;

2.职工组选手为全国范围内从事相关专业的在职人员。

五、奖励办法

(一)根据总成绩评定一、二、三等奖及优胜奖,由主办单位颁发获奖证书。奖项标准如下:

一等奖:90分-100分;二等奖:80分-89分;三等奖:70分-79分;优胜奖:60分-69分。

(二)选手依据获奖等级,可取得由主办单位自主评价的该赛项专项技能证书:一、二等奖对应一级专项技能证书,三等奖对应二级专项技能证书,优胜奖对应三级专项技能证书。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筹备与执行工作有序推进。

(二)坚持公平公正,规范竞赛管理。严格执行勤俭办赛、廉洁办赛要求。

(三)聚焦竞赛质量,推动行业创新。科学设计竞赛实施方案,充分发挥竞赛对技艺提升的促进作用。

(四)强化安全责任,制定应急预案。按照“谁承办、谁负责”原则,协同制定周密安全预案和应急处置措施,确保赛事全程安全可控。

(五)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积极配合赛事宣传工作,扩大赛事影响力。

七、报名方式

拟参赛人员填写报名表(见附件),并发送至以下指定邮箱。报名截止日期:2026年12月1日。

联系人:马老师(15505511717)、史老师(18895704450)

电子邮箱:83615495@qq.com


附件:第四届全国形象设计大赛报名表.docx


中国商业技师协会

2026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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