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及相关人员: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有关“行业协会商会可根据市场需要和行业需求,自行开展职业能力水平评价”(国办发〔2020〕21号)的规定,为提升食品行业从业人员履职能力、规范食品安全管理人才培养评价,我会决定充分发挥人才培养与技能考评专业优势,依据《食品安全管理师国家职业标准(2024年版)》,组织开展2026年食品安全管理师职业能力水平评价工作,并同步征集食品安全管理师培训合作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方式
由中国商业技师协会负责试题命制,统一组织线上集中考评,并承担证书核准与发放工作。
对标《食品安全管理师国家职业标准(2024年版)》规定的职业功能、工作内容及技能要求,按照相应等级的知识体系和能力标准规范组织实施评价,确保评价工作科学严谨、公正规范。
三、评价对象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经营流通企业、餐饮服务单位(含社会餐饮服务单位、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学校/单位食堂、连锁餐饮等)中从事食品安全管理相关工作的从业人员,以及有志于从事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各类人员。
四、评价等级
本次食品安全管理师职业能力水平评价共设置三个等级:
(一)初级:对应国家职业标准五级/四级
(二)中级:对应国家职业标准三级
(三)高级:对应国家职业标准二级/一级
本次职业能力水平评价工作严格遵循“考培分离”原则,我会不参与招生及培训环节。由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向我会申请并备案为合作机构后,负责对学员进行规范培训,并组织招生报名。
(一)培训合作机构基本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质;
2.具有从事食品安全培训的授课师资、课程开发能力;
3.在食品领域影响力较大,具有招生、服务优势;
4.诚实守信,培训过程记录完整、教务安排严谨合理。
(二)培训内容要求
依据《食品安全管理师国家职业标准(2024年版)》,围绕职业能力要求,至少设置以下培训课程:
六、评价考核
(一)考核方式
考核采取统一时段线上集中机考方式。
(二)考核时间
2026年度暂定安排两场考评,学员可结合自身工作情况自主选择报考。具体考核时间、操作流程及考前须知另行通知。
第一场考核时间:2026年10月30日上午9:00-12:00
第二场考核时间:2026年11月13日上午9:00-12:00
(三)考核内容
依据《食品安全管理师国家职业标准(2024年版)》各等级的理论知识要求和技能要求命题,涵盖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体系、危害识别与风险防控、过程管控、HACCP体系应用、食品安全追溯系统建设、应急管理与舆情应对等核心能力模块。
七、颁发证书
考核合格的学员,由中国商业技师协会统一颁发对应级别的纸质版《专项技能证书》,作为持证人具备相应岗位专业知识的能力证明。电子版证书可在协会官方网站(www.cabp.org.cn)进行查询核验。
凡完成规定培训课程学习的学员,可另外申请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专项技能考核。
八、联系咨询
联系人:张老师
电 话:010-87765572、17610556728
邮 箱:zhangyan1@cabp.org.cn
中国商业技师协会
2026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