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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食品安全管理师职业能力水平评价及征集培训合作机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9-11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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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及相关人员: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有关“行业协会商会可根据市场需要和行业需求,自行开展职业能力水平评价”(国办发〔2020〕21号)的规定,为提升食品行业从业人员履职能力、规范食品安全管理人才培养评价,我会决定充分发挥人才培养与技能考评专业优势,依据《食品安全管理师国家职业标准(2024年版)》,组织开展2026年食品安全管理师职业能力水平评价工作,并同步征集食品安全管理师培训合作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方式

由中国商业技师协会负责试题命制,统一组织线上集中考评,并承担证书核准与发放工作。

二、评价依据

对标《食品安全管理师国家职业标准(2024年版)》规定的职业功能、工作内容及技能要求,按照相应等级的知识体系和能力标准规范组织实施评价,确保评价工作科学严谨、公正规范。

三、评价对象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经营流通企业、餐饮服务单位(含社会餐饮服务单位、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学校/单位食堂、连锁餐饮等)中从事食品安全管理相关工作的从业人员,以及有志于从事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各类人员。

四、评价等级

本次食品安全管理师职业能力水平评价共设置三个等级:

(一)初级:对应国家职业标准五级/四级

(二)中级:对应国家职业标准三级

(三)高级:对应国家职业标准二级/一级

五、培训合作机构征集

本次职业能力水平评价工作严格遵循“考培分离”原则,我会不参与招生及培训环节。由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向我会申请并备案为合作机构后,负责对学员进行规范培训,并组织招生报名。

(一)培训合作机构基本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质;

2.具有从事食品安全培训的授课师资、课程开发能力;

3.在食品领域影响力较大,具有招生、服务优势;

4.诚实守信,培训过程记录完整、教务安排严谨合理。

(二)培训内容要求

依据《食品安全管理师国家职业标准(2024年版)》,围绕职业能力要求,至少设置以下培训课程:

六、评价考核

(一)考核方式

考核采取统一时段线上集中机考方式。

(二)考核时间

2026年度暂定安排两场考评,学员可结合自身工作情况自主选择报考。具体考核时间、操作流程及考前须知另行通知。

第一场考核时间:2026年10月30日上午9:00-12:00

第二场考核时间:2026年11月13日上午9:00-12:00

(三)考核内容

依据《食品安全管理师国家职业标准(2024年版)》各等级的理论知识要求和技能要求命题,涵盖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体系、危害识别与风险防控、过程管控、HACCP体系应用、食品安全追溯系统建设、应急管理与舆情应对等核心能力模块。

七、颁发证书

考核合格的学员,由中国商业技师协会统一颁发对应级别的纸质版《专项技能证书》,作为持证人具备相应岗位专业知识的能力证明。电子版证书可在协会官方网站(www.cabp.org.cn)进行查询核验。

凡完成规定培训课程学习的学员,可另外申请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专项技能考核。

八、联系咨询

联系人:张老师

电  话:010-87765572、17610556728

邮  箱:zhangyan1@cabp.org.cn

中国商业技师协会

2026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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