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业技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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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国商业服务领域大匠传承优秀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5-04-10 17:23:22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及《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文件精神,培养具备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的高技能从业者,挖掘并传颂商业技师的职业风采,中国商业技师协会决定开展2024年度全国商业服务领域大匠传承优秀案例征集工作。

本次征集的优秀案例(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应能展示大匠精神在实践中的传承与创新,有助于树立行业标杆,推动商业服务领域的技术进步、管理创新和服务提升,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要求

(一)2024年度大匠传承单位优秀案例

1.申请单位需具备完整有效的法定证照,经营历史超过两年,无不良记录,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拥有良好品牌形象及公众美誉度,并在传承与创新上执行严格规范。

2.申请单位可选择以下一项或多项申报,或提交其他文化传承及创新案例:

(1)大匠传承品牌:需有技艺精湛的匠人大师,独特且持续改进的核心技艺,完善的传承培育体系,以及追求卓越的品牌理念。

(2)大匠传承院校:需有德艺兼备的匠师团队,全面课程体系,理论与实践结合的培育机制,以及促进传承与创新的环境。

(3)大匠传承企业:需有技艺高超的匠人群体,创新且具特色的工艺技术,严谨的人才培养体系,以及尊重匠心的企业文化。

(4)大匠传承门店:需有技艺精湛的匠艺人才,提供特色且品质卓越的产品服务,注重文化传承与交流的经营哲学,以及体现匠心精神的店面环境。

(5)大匠传承产品:需展现匠人精湛技艺,选用优质原料,坚持传统工艺并创新,以及对细节的精雕细琢,兼具实用与文化意义。

(二)2024年度大匠传承个人好案例

1.个人无不良记录,有精湛技艺且育人有方的工匠精神,成熟的传承创新理念,传统技艺与现代产业深度融合的实践应用,以及广泛的社会赞誉和文化传承价值。

2.申报以单一案例为主,设有大匠传承人、大匠传承讲师、大匠传承导师、大匠传承尊师、大匠传承师门5个类别。

(1)大匠传承人:需有对传统技艺的深刻理解与运斤如风的实操能力,持之以恒的钻研精神,推陈出新的创新思维,极高的传承意识以及弘扬文化的使命担当。

(2)大匠传承讲师:需有精湛娴熟的专业技艺、引人入胜的讲解口才、无私分享的奉献精神、因材施教的灵活教法以及紧跟时代的创新思维。

(3)大匠传承导师:需有炉火纯青的专业技艺、深厚的文化底蕴、因材施教的教学方法、无私奉献的育人精神、与时俱进的创新理念以及强烈的文化传承使命感。

(4)大匠传承尊师:需有百炼通灵之技艺、诲人不倦之耐心、推陈出新之创思、文化传承之担当以及德高望重之品格。

(5)大匠传承师门:需有德艺双馨且大化无形的尊师领航,具备薪火相传的传承理念、因材施教的培育模式、鼓励创新的良好氛围,以及师门成员间携手共进、对技艺传承的高度使命感。

二、征集办法

(一)征集形式

单位或个人可通过当地行业协会推荐或直接向中国商业技师协会大匠传承工作委员会自荐。我会在收到推荐(自荐)资料5个工作日内进行入围审核,并将入围结果通知参与单位或个人。

(二)推荐(自荐)材料

1.拟参与单位或个人需如实填写征集表(详见附件),征集表需加盖推荐(自荐)单位公章或个人签名,并将征集表扫描件(PDF格式)于6月30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1806090288@qq.com。

2.征集表经审核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被推荐(自荐)单位或个人需提供相关介绍材料,包括当前发展状况以及所开展创新举措的详细阐述(Word或PPT格式)。

3.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单位和个人,取消本次及今后两年内的参与资格。

三、有关事项

(一)本次征集工作不收取费用。

(二)在2025年中国商业技师协会大匠传承工作委员会会议上对入选单位和个人进行分类发布。

四、联系方式

中国商业技师协会大匠传承工作委员会:

金玲(15140290689)、周伟宁(18573115500)、程丹(15951900347)、陈廷强(13808283191)

(注:以上联系人手机均微信同号)


附件1:2024年度全国商业服务领域大匠传承单位优秀案例征集表.docx

附件2:2024年度全国商业服务领域大匠传承个人好案例征集表.docx



中国商业技师协会

2025年4月10日